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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指有政治考虑:华裔难入籍无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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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多拉加、陶永强、黄运荣、姚永安、格鲁沃、朴佳英出席记者会,姚永安要求暂缓实施C-24法案。张文慈摄

    有本地华裔律师抨击C-24法案部分条款违宪,全加华人联会认为,联邦政府在违宪争议未定案前,应暂缓实施。他们更加抨击,C-24法案剥夺公民向法庭上诉机会,可能被控违宪。

    律师陶永强指出,他认同CBA意见,C-24法案部分条款可能违宪,尤其是入籍申请人须在4年内,每年要住满半年(183天),这种规定十分硬性,完全没必要。此外,C-24法案将公民分成本地出生公民和入籍后拥有双重国籍的公民两类很不合适。他说:「未来只要本地出生、无双重国籍人士,就算是恐怖分子,也可不被剥夺公民资格。但有双重国籍人士却可任意遭取消公民资格,十分不公平。」

    指移民部搞二等公民把戏

    陶永强指,C-24法案最不合理的是,移民部长可任意取消公民资格,却不给公民向法庭上诉机会。陶永强指出,目前移民或难民一旦申请被拒,都有机会获法庭聆讯,如今公民反而没有上诉权。他质疑说:「为何移民有权上诉,公民反而没有,或许应调转过来。」

    时事评论员姚永安认为,在CBA、人权团体及反对党一致反对下,联邦保守党政府仍迅速三读通过C-24法案,令人难以理解。姚永安说:「在违宪争议未定案前,应暂缓立刻实施,民众也应向选区国会议员表达抗议。」

    全加华人联会全国秘书长黄运荣认为,本地有中文网络媒体曾针对此问题进行民调,结果显示,59%的投票人表示十分不合理,28%的投票人认为不合理,显示三分二华裔反对C-24法案。至于认为非常合理和还算合理的投票人分别佔7%。

    移民律师王仁铎接受本报记者访问时表示,C-24法案显然有政治考虑,根据这些新规定,少数族裔包括华人移民就很难入籍,因为很多华裔移民英语水平不高,不能入籍就无投票权,就算华裔人数众多,无投票权,意味这群族裔就无影响力。

    关注菲律宾外劳的社区组织「卑诗移居者」(Migrante B.C.)代表多拉加(Beth Dollaga)称:「若按C-24法案,曾被指是基地(al-Qaida)组织成员的叙利亚裔加国公民阿拉鄂(Maher Arar),以及曾被判无期徒刑的已故南非总统曼德拉(Nelson Mandela),都无法入籍加国。」印裔社区代表格鲁沃(Mohinder Grewal)也说,移民部显然是再度搞二等公民的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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