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卑诗省而言,安省可说是加国出生的“双非子女”的天堂,最少,这些小孩只要符合常居的定义,就可免费入读公校,这措施并惠及非加国出生非法居留加国的孩子。
本身是律师并熟悉安省教育法的维权组织Justice for Children and Youth总干事伯塞尔(Mary Birdsell)表示,这个宽大的政策一旦发现被滥用,省府是有可能收紧的。
现时一些来自台湾及中国大陆的华人,以游客身分来到加拿大分娩﹐使子女自动成为加拿大公民之余﹐到了子女适龄入学时又可以享受免费的教育。
Justice for Children and Youth办公室。
伯塞尔
一家人便一同在安省居留﹐直至子女已届入学年龄。在这情况下﹐虽然父母未必有合法居留身分﹐但由于子女本身是加国公民兼符合常住学生的条件﹐加上根据安省教育法﹐只要符合常住学生的条件﹐便能免费入读公校。
子女为常住居民可入学 与父母有否交税没关系
不过﹐入读公校时﹐学校会要求学生或家长出示住址证明(证明他们在安省居住)﹐但基于子女的父母在安省没有合法的居留身分﹐故他们可能没有工作﹑没有税单﹑没有租约﹐就连有自己名字的电费单亦无法提交。
在这情况下﹐假设该家庭或子女与一个亲戚同住。该亲戚可撰写一封信﹐证明在过去6个月﹐该子女与他(她)同住﹐未来该子女亦会继续以该处作为居所﹐然后附上一张有亲戚名字的电费单便可。
安省教育厅被问及非加人子女在没有缴税下﹐仍可免费入读本地公校﹐会否对其他缴税的加人不公平﹐甚至变成法律漏洞时,安省教育厅未正面回应﹐只表示只要该名子女为常住居民并有监护人﹐便能免费享受免费教育﹐与父母有否交税没有关系。
根据安省教育法﹐只要适龄入学的儿童属于安省常住居民﹐即使儿童本身或父母没有合法留加身分﹐都可接受本地免费教育。
举例说﹐儿童随父母以难民身分来到加拿大﹐再申请永久居民身分﹐由于考虑到申请需时﹐随时花上两﹑三年或以上的时间﹐儿童又已适龄入学﹐省府考虑到不应剥夺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故要求教育局不能因为学生及其父母的居留身分而拒绝接受对方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