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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学生杀人潜逃12年被引渡回大温判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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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22日,一起可怕的案件发生在了大温的本拿比。

凌晨时分,一名来自中国大陆的19岁男子张少新(Shaoxin Zhang,音译)于North Road 3355号一个停车场被枪杀,另一受害者Ralph Wu手臂遭枪击受伤。



凶手翁李嘉(Lee-Chia Kenny Weng,又名Jui-Kai Weng)迅速乘机返回台湾生活,由于加拿大和台湾双方没有引渡条约,故台湾方面没有向加拿大方面交人。

翁立嘉逃回台湾后改名为翁俊凯(Weng Jui Kai ,音译),改头换面,重新做人。在台湾老老实实工作,还当上了经理,娶了老婆,生了两个孩子。

时隔12年,翁立嘉从29岁的小伙变成了41岁的大叔。

他以为没事了,2018年,他想去韩国读书。没想到到达韩国时,韩国警方就把他给带走了。

韩国和加拿大之间有引渡协议,就这样翁立嘉被送回加拿大受审。

为了几张Party门票,一条生命就没了

据受害者Ralph Wu表示,当时该事件只不过是“小孩子斗气”,没想到竟然酿成命案。



两名青年学生,因为8张总计价值80元的夜店门票发生争执。两人首先在电话中争吵,受害者一方因拒绝向凶手支付门票费用,被凶手威胁“见面记得穿好防弹衣!

目击者称,两人见面之后没有直接动手打架,而是相互言语挑衅。张绍新一方人多势众,翁李嘉要求从犯唐焕生(译音。Tang, Huan-Sheng)到车中取出藏好的枪支,并对空鸣枪示警。结果,翁李嘉举枪向人群射击,

警方据报赶赴现场将两名伤者送医,张少新伤重不治,Ralph Wu则无生命危险。



张少新生前就读高贵林学院ESL班,是来自中国东北沈阳的学生。警方于2月8日对翁立嘉发出全国通缉令,控以二级谋杀及蓄意谋杀。但翁立嘉已先一步潜逃回台。

警方随后按照线索逮捕家住兰里的23岁共犯唐焕生(译音),但由于唐在案件中并未开枪,被逮捕后由家属缴纳75,000加元后取保候审。

逃亡12年终落网

今年6月到9月,这个案子一直在BC最高法院审理,与案件有关的至少6名证人曾出庭提供证词,其中有证人态度坚决地指认翁李嘉为枪手。



翁李嘉及其辩护律师则一直以“事发时间久远,当事人与相关证人记忆模煳”等理由试图脱罪。

但是,8月26日法官宣判,翁李嘉“二级谋杀”(second-degree murder)及“谋杀未遂”(attempted murder)2项罪名成立。

昨天(10月4日)BC最高法院判处翁李嘉终身监禁,12年不得假释,另一“谋杀未遂”罪名被判9年,两项刑期同期执行。



宣判之后,翁李嘉起立鞠躬,又说出数声Sorry(抱歉)。他身穿白底蓝色条纹衬衫,黑色西裤、黑色皮鞋出庭。在开庭之后大约15分钟左右,坐在翁李嘉身旁的翻译表示,被告无须翻译听懂审讯内容。

昨日的聆讯中,首先由控方律师对事件经过,以及事后的调查、审讯过程进行简要回顾。

控方律师读出两封来自张少新的母亲以及Ralph Wu的亲笔信。

张的母亲在信中表示,张是家中独子,他的不幸离世,改变了整个家庭的命运,她和丈夫痛失爱子的创伤至今亦无法痊愈。这13年对他们来说,仿佛过了一个世纪。



张少新

Ralph Wu在信中写道,他万幸只是手臂受伤,而张少新却失去了他年轻的生命。张是他在温哥华最好的朋友,失去朋友的心痛自不必多言。他与张的父母关系密切,深知失去独子对其家庭造成的极大打击,希望法官能够进行公正判决。

凶手翁李嘉本人在聆听信件内容时,偶尔摇头,但没有发表意见。

辩方律师表示,凶手案发时,只是"两肋插刀"帮助朋友,因一时冲动失手杀人、伤人,并非"穷凶极恶之徒",故应酌情量刑处理。

辩方律师还建议,翁男在事发后,曾一直于台湾生活、工作,直至去年才被引渡回加国受审,或许可以考虑将其送回台湾判刑。

但法官未采纳该建议……



控方则强调,被告在案发后逃往台湾,此举延误司法程序,也延长了张少新家人及朋友的痛苦及损失。

法官在听完控辩双方律师的陈词后,询问翁李嘉是否还有话要讲?他回答说"没有"。

所谓的"小孩子斗气",造成这样的结果实在令人惋惜。被告事后逃避责任,逃之夭夭的行为更是令人气愤。

留学生屡屡出事,与他们有关的被杀、杀人、意外身亡等事件常有发生,留学生安全问题值得大家关注。

在这里提醒大家,冲动是魔鬼!不要让年轻的一时脑热造成难以弥合的创伤,无法挽回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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