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勇移民公司
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

已有 2707 人浏览分享

开启左侧

新移民出國工作失永久居民身分 長期離境 被指無真实联系

[复制链接]
2707 0
新移民出國工作失永久居民身分 長期離境 被指無真实联系
+ H$ @4 J- H* ?( k! e; ]$ X# H0 X
# S+ B: |% p* m+ u, F      獲加拿大永久居民移民身分,受聘於溫哥華一回收公司,在中國任職助理總經理的新移民畢俊濤(Jun Tao Bi,譯音),因在中國遺失楓葉卡,在申請旅行文件時,被認為與加國公司無真實聯繫,又無法舉證未來公司會聘他回加工作,被移民及難民局取消永久居民身分。當事人雖然向聯邦法院上訴,但遭駁回。移民律師指,是宗判例將令未來外派工作的永久居民愈來愈難成功入籍。
; B( f; N& F$ Q7 ]8 p4 n, U) Q : C4 i( @3 |  O8 i, w9 m

& R+ H. t  ]3 h本報記者張文慈報道$ K3 v9 I3 @5 g0 W. w

  T- X2 X1 j4 X
( W  d0 E; K. G' `8 I; i' G根據聯邦法院文件顯示,來自中國廣東省的新移民畢俊濤(Jun Tao Bi,譯音),在2005年9月,與申請投資移民的父母和妹妹一起抵溫市居住,但一個月後,畢俊濤隨即返回中國。而2005年10月到2007年2月期間,他沒有工作,直到2010年1月,才與一家回收公司簽約,擔任該公司在中國的助理總經理。
  Y7 s- n8 D9 f% Y" K ( h+ e& p( {* s4 C9 G

" x& w; T( S* D: e在中國被竊楓葉卡3 k; K0 [# v8 r' |( A$ t7 K
$ o& o4 Y! |6 _! B9 W1 V) T3 w
5 {) W- Z* H6 ]/ Z4 b- S
文件指,2009年6月間,畢俊濤稱他在中國遭賊人偷竊錢包,包括楓葉卡、信用卡全部遺失。隨後他向當地公安報案,除向移民部申請換領新楓葉卡,並向加拿大駐華大使館申請旅行文件,以便返回溫市。+ M3 ^6 G: k4 E$ {
在遭加拿大駐華大使館拒絕簽發旅行文件後,他向移民及難民局移民上訴庭提出上訴。不過上訴庭審裁官指出,加拿大《移民及難民保護法》(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簡稱IRPA)第28條規定:在任何一個5年時間之內,永久居民必須有2年時間居住在加拿大。雖然由加拿大公司派駐海外工作的期間,可被視作為在加拿大境內生活的時間,但派駐是暫時性,需保持與加拿大公司的真實聯繫,以及可舉證未來公司會聘回本地工作。審裁官最終以未符合居住時間,取消畢俊濤的永久居民資格。1 E) n) C5 ~: e- |& U, x
9 v4 j- R" G" P, `; w; W; T1 J$ U* U) j

- h* ]1 g6 W. o  q2 z9 o4 u聯邦法院駁回上訴. `, \# [- i% a

( Y7 b# U  g- P% z! ]( W/ v
1 x/ N2 a* ^2 N6 i6 @' E5 }2 ~畢俊濤在去年6月遭上訴庭拒絕後,他向聯邦法院申請司法覆核,不過今年3月7日,法院駁回他的案件。9 i- g$ I1 ~# S, v9 l0 o
文件指,法官除同意移民上訴庭的法律詮譯,同時指畢俊濤過去既未在加國為該公司工作過,自己也承認不認識加國公司任何一個職員,也不知道有其他同事在中國工作,顯然並不存在與公司的真實聯繫,又無法舉證未來可獲公司聘回加國工作,最終駁回他的申請。
& Z5 s& A+ M6 a7 k畢俊濤曾在2010年4月17日致函聯邦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長康尼(Jason Kenney)要求提供協助,幫他重返加拿大。

举报 使用道具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5

关注

7

粉丝

237

主题
精彩推荐
热门资讯
网友晒图
图文推荐

维权声明:本站有大量内容由网友产生,如果有内容涉及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点击右下角举报,我们会立即回应和处理。
版权声明:本站也有大量原创,本站欢迎转发原创,但转发前请与本站取得书面合作协议。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3-2020, WinnipegChinese.COM
GMT-5, 2025-4-21 04:07 , Processed in 0.019191 second(s), 28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