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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新移民的福音,10月11日正式实施C6法案,创造移民新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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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些年来加拿大移民人数的增加
加拿大政府对于移民政策也进行不断地调整
加拿大时间10月4日
移民部部长Ahmed Hussen宣布
C6法案在10月11日正式实施
这次法案的颁布
让新移民享有更快更简单的公民入籍手续
简直是新移民的福音啊~

什么是C6法案?(C-6 Bill)

加拿大新《公民法》(简称C6法案)是对于加拿大保守党于2014年6月对当时的《公民法》做出C-24法案的修订。在经历国会参众两院反复的修订辩论之后,终于将其分成三个阶段实施,部分从2017年6月19日开始,部分从2017年10月11日正式实施,最后一部分将在2018年初正式实施。


C-6法案实施流程

2017年6月份实施内容
◇任何一个加拿大公民都有自由迁徙的权利;
◇政府无权取消公民的加拿大国籍,造假除外;
◇具有双重国籍的居民犯罪将和加拿大公民面临一样的惩罚;
◇未成年人在没有父母协助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公民身份;
◇等待判决的申请人不能获批公民身份;
◇无国籍可以作为酌情批准国籍的理由;
◇不再要求考虑残疾申请人的生活需求;
◇如果申请人从未或者不再满足入籍要求,所有申请人不能参加宣誓仪式,2015年6月11日之前收到的申请也要受该条款约束。
2017年10月11日正式实施内容
C-6法案对移民政策有哪些改变呢?

新旧政策对比


在申请公民身份之前,申请人必须在六年内在加拿大居住四年。
申请人必须根据税法要求,缴纳实际生活在加拿大6年中的4年的所得税。
申请人在申请之前,6年中必须在加拿大生活4年=183天。
在成为永久居民之前在加拿大度过的时间并不计入公民身份的实际要求。
14至64岁的申请人必须符合公民身份的语言和知识要求
旧政策↑
————————————————————————————————————————————————
新政策↓
申请人在申请公民身份前必须在五年内三年实际居住在加拿大。
申请人必须根据税法要求,缴纳实际生活在加拿大5年中的3年的所得税。
该条文被废除。申请人不再需要符合这一要求
申请人可以将他们在加拿大身处的每一天当作临时居民或受保护的人,此项有效期最高可达365天。
18至54岁的申请人必须符合公民身份的语言和知识要求。
2018年实施内容
◇联邦法庭对所有废除案件有决定权,除非个人要求移民局决定。
◇移民官获取欺诈或者疑似欺诈文件需要提供明确的职权。
总结一下移民政策主要变更

1、缩短入籍时间
移民申请入籍必须居住的年限从现在的6年内住满4年,改为5年内住满3年。
留学生、工签人士以及难民取得永久居民身份之前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可以50%折算入居留时间,最多可折算一年。换言之,在加拿大完成学业的留学生,在拿到枫叶卡之后,只要再住满2年就有资格申请入籍。
允许未成年移民自行申请入籍。这意味着,即使父母申请入籍被拒,未成年子女也无须等到18岁再申请。
2、54岁以上免语言测试
入籍豁免语言测试的年龄由64岁以上,降低至54岁以上。
3、允许公民自由迁徙
入籍后加拿大人搬到加拿大境外长期生活,也不会被废除身份。
4、无权取消公民国籍
新法案下,唯一能取消国籍的理由是在申请过程中造假。另外即使当事人公民资格被取消,也享有申诉权。

以上信息均来自CIC官网
文章来自VPEA多伦多留学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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